- 索引号/2024-0030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1-3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和《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弥勒市财政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认真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1年工作计划、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等方面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将公布在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弥勒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6122275。邮箱:mlczxx@163.com。
(一)概述
2020年,弥勒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2020年度弥勒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是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财政预算公开事项标准的有效实施,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坚持原则,确保政务公开效果为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始终坚持“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有效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严格监督考核,及时做好更新。为落实落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定期自查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到位、公开中弄虚作假和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严肃追责,严格管理。按照“五公开”要求,安排专人具体收集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机构人事、依法行政方面内容,切实推进政务信息依法、及时、全面、规范公开。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在办公室,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照省、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并结合部门实际,修订《弥勒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从制度上强化信息公开体系建设,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查流程和办理程序,统一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文书格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弥勒市财政局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419条。其中:在弥勒市政务网共计发布信息295条;编辑报送财政简报12期共124条。
2.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2020年在弥勒市政务网的重点领域的财政信息中共计发布信息295 条。其中:政策法规5条;财政预决算算146条;财政收支情况26条;财政信息告示54条;财政工作信息5条;绩效管理106条;减税降费58条。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54件,其中7件主办,47件协办。主办件办理结果为:其中A类4件,B类3件。共承办政协提案29件,其中7件主办,22件协办。主办件办理结果为:其中A类 5件,B类2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归档等工作,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为自然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所有申请均予以按期答复,“予以公开”1件,占总数的100%。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日常监测,按要求调整优化栏目的设置,对“不规范、休眠、僵尸”等栏目进行不定期的优化清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
|
行政强制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
|
|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0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0 |
||
(七)总计 |
|
|
|
|
|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0 |
|
|
|
|
0 |
|
|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弥勒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扩大阳光财政品牌影响力。一是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计划,协同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政策解读“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二是深化拓展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三是密切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