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028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1-2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东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东山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市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建设,强化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东山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报告统计数据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了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印发了《东山镇2020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办法》,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年终综合考核内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站所和责任人。镇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分管领导牵头落实,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强化工作过程管理和检查,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强力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2020年,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工作汇报2次,召开党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1次,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工作2次。三是针对2019年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了《东山镇2020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印发了《东山镇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指导和培训,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抓好工作的推进和落实。2020年,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2次督查,开展了2次业务培训,培训人员90人次,提高了全镇干部落实工作任务的能力,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网站发布审批流程,层层审核把关、层层修改校对,确保上网信息的及时性、严肃性、准确性,有效防范泄密事件的发生;及时对要素和内容发生变化的乡镇概况、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进行更新,按时限要求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示公告等各类信息。二是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制度建设,抓牢抓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东山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东山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用制度倒逼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公开严格落实公文起草时明确公开属性要求,调整充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公开文件和信息的保密审查,统筹司法所和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明确政策解读范围,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加强文件内容的审核校对,规范公文处理流程。
(三)多渠道多平台,切实推动各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并发布东山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制定东山镇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系统,对工作中存在的问及时进行沟通请示,并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三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采取“线上+线下”“传统+互联网”相结合,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的同时,还通过会议、文件、宣传单、展板、短信等形式宣传政策或公开信息,便于公众快速、便捷、直接质效。2020年,全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通过其他形式公布政务信息12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编写规范性文件1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公开1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451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不宽,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
改进建议:一是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市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二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四是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