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6-01197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6-24
- 有效性有效
姜石芳、彭飞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姜石芳、彭飞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勒市弥阳街道环城南路以南、拖白路以东云阳新世界*幢*号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云(2022)弥勒市不动产权第0003737号,宗地面积:25.42㎡,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85.11.05;建筑面积:134.56㎡,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石芳、彭飞虎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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