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czj/2026-0005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7-0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2026年会计信息质量 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查前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省、州、市配套实施方案,落实财会监督质效提升三年行动(2026—2028年)、2026年财经纪律整治相关部署,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红财监发〔2026〕6号)要求,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确定3家单位开展专项核查,对抽取单位的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实施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单位会计法规、资产管理及会计信息质量的执行情况,压实财会主体责任,及时纠正财务收支、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查找短板漏洞,规范内部经济管理,持续提升全市会计信息整体质量。

二、检查时间

2026年7月7日—7月30日。

三、检查单位

弥勒市新哨镇人民政府、弥勒市心理学会、弥勒福地煤炭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检查重点和内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商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检查期间,检查人员将严格自律、接受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公示单位进行监督,如知晓上述单位有违反财经纪律情况的,可进行实名举报。

举报联系电话:0873-6124484(弥勒市财政局法规与财政监督科)

附件: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弥勒市财政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