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zsthjjmlfj/2026-00064
- 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7-3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源丰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弥勒市源丰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社会公众的监督,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弥勒市源丰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新哨镇朗才社区则租小组(窝子地坡);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原有项目占地面积约0.694公顷,已建设1栋猪舍,年存栏生猪2000头,本次扩建预计在原有项目旁新增占地约14070.39平方米,增设两栋猪舍,并配套建设供水供电等辅助设施及粪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全厂预计年存栏生猪6000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全文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报告书全文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弥勒市源丰养殖场;
联系电话:0873-6181364;
联系人:陈总;
电子邮箱:43775363@qq.com。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云南川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1-68390637;
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箱:2581499@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7月30日-8月10日。
弥勒市源丰养殖场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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