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zsthjjmlfj/2026-00047
- 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5-0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晨铭养殖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弥勒市晨铭养殖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社会公众的监督,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弥勒市晨铭养殖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弥勒市福城街道中以则社区清水塘村;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在现有项目的用地范围内,实施弥勒市晨铭养殖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通过升级改造2幢标准化猪舍、饲料塔及配套的辅助设施、环保设施后,养殖规模由年存栏生猪2300头扩建至3500头,年出栏2次,年出栏育肥猪由4600头扩建至7000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报告书全文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报告书全文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弥勒市晨铭养殖场;
联系电话:0873-6182879;
联系人:李总;
电子邮箱:493556281@qq.com。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云南川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1-68390637;
联系人:李工、宋工;
电子邮箱:184892345@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5月7日—5月19日。
弥勒市晨铭养殖场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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